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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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中情感和情节的情绪和感触的抒发,读后感的内容可以是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评价,也可以是对作者观点的思考和回应,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7篇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1

谁说水中月?谁念镜中花?谁吟阆苑仙葩?谁道美玉无瑕?皆是他!他写“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他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将诗词之美一一呈现在我么面前,让我们体会到了其中的精髓。在四十回时,他将李商隐那首《宿骆氏即怀崔雍崔兖》中的“留得枯荷听雨声”,改为“留得残荷听雨声”,加上了自己的见解。我和妈妈捧书品味时,被他所说的吸引住了。为什么要改变一个字呢?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声音呢?不由分说,我们便来到了公园。

灰蒙的天空牵着晶莹的雨滴如期而至,一滴一滴地打在残荷上,残荷像舞娘似的,跟着雨滴的节奏摇曳着,舞动着曼妙的身姿。我们刚到公园的荷花池,便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我走到栏杆边,听着雨打残荷。“叮咚、叮咚······”这声音好似乐手弹刮着竖琴,此起彼伏。每一声,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声,都有一个不同的故事;每一声,都在书写属于它们的传奇。悠扬而宁静。我们仿佛经历了这声音的洗濯,心灵变得更加澄澈。我们听着这天籁之音,谁都不愿离开,只愿留下心底那片空灵和宁静。

残荷虽然外表不再是美丽,这声音却愈加空灵。因为残荷的中心是空的,而枯荷却不是,发出的声音自然没有残荷好听,这也是为什么林黛玉不肯拔去残荷的原因吧。然而,雨打残荷,在空澈灵动之余,亦别有一番悲悲切切,听来凄婉之至。林黛玉之所以钟情至此,怕是她性情使然,也反映了悲观的人生的态度。

诗词美不但是《红楼梦》的一大特点,服饰美也是其代名词。

读到第三回时,曹雪芹写王熙凤头戴八宝攒珠髻,绾朝阳五凤挂珠钗。我疑惑起来:什么是珠髻?什么是珠钗?我们便搜索资料。突然,我看见了一幅仕女图,妈妈指着仕女图中的头饰说:“溥柔,这上面的是珠髻,下面的是珠钗。”只见图中的珠髻和珠钗上都镶满着宝石,闪着熠熠的光,精美极了。我对古代人民不禁肃然起敬,他们居然能用手工就做出一个巧夺天工的精美饰品,这些都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为了更加理解《红楼梦》,我还看了87年电视剧版《红楼梦》,真实地还原了《红楼梦》中的每一个场景。诗词美、服饰美都得到了传神的诠释,富丽堂皇。

古代文化的魅力,古代风俗的美丽深深感染了我。诗词之美、人物之美、服饰之美,建筑之美无不反映了古代人民的勤劳勇敢和聪明才智。渐渐地,我成了一个“红粉”。我每次捧起《红楼梦》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新的收获。

?红楼梦》,已经成为我们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不可复制的经典。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2

?围城》中有一句话:“城里的人想要出去,城外的人拼命想进城。”其实,每个人心灵内部或多或少地包围着一座“围城”,好的“围城”帮助我们抵抗外界不良诱惑,可是坏的“围城”却连人性的真善美也一并阻隔,使心灵变得阴暗严寒。

从某种意义而言,心灵的“围城”是个体凭借个人认知而树立地一道屏障。喜爱的事物畅通无阻,排斥的事物被“无情”地拦截。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将善意恶仅为虚假,让美好污染为黑暗,让我们心灵的“围城”阻止了太多美好事物的光临,从而人心冷漠,温暖不再。

问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源于个人良知的缺失和社会的信任威机。从老人摔倒扶人者反被诬告,人们渐渐建立起一道冰凉的“围”——自己在城里幸福的生活,丝毫不考虑外人。而还未从我们内心小便宜处谈去的“小悦悦”事件,将这种形势化为了比漠不关心更严重的地步,即对生命的漠视。如此下去,社会如何?人心如何?

王国维有人生“三境说”——昨夜西风凋树,独上高楼,望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星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我们的心灵也要有“三境”。一日保持纯净,明辨事非。二日接纳美好,宽容为人。三日创造美好,共建和谐。我们内心的“围城”若能遵从这三点,只怕我们会在城里幸福生活还不世,外人也想要进来体验一番吧!

保持纯净是说我们心灵的“围城”要抵制真正“假恶丑”的东西。只有保持内心的纯净,我们才有一双洁净的慧眼生活,做到亭亭独立于人世。荷花的美除了在于她挺立的身姿,还有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

接纳美好宽容为人是说我们要保持内心大度,让心灵的“围城”乐于接受帮助。《圣位》里有一句话说:“凡有的,还要还给他,让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这句话表面上写了一种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的形式,实际上,它也能解释为:拥有美丽的,他的美好会更多,内心更纯净愉悦。而抛弃美好的,则美好而会离开而去。只有接纳,才能创造。

创造美好共建和谐则是说我们不能生活在“围城”中一味接纳,还要学会创造,打开城门将美好撒向远方,作一个无私的奉献者。这样,我们的“围城”才是有活力的,健康的。

心灵的“围城”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会变成一座“空城”,毫无生气。心灵的“围城”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会变成一座“自私之城”。阿尔卑斯山脉上有这样一块标语,上面说“在路上,欣赏美啊!”我们的心灵的“围城”也要学会欣赏,学会接纳,学会奉献。这样,每个人的“围城”会因有共同的美好存在而相互吸收、联系。如此一来,和谐之道还会远吗?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3

?史记》是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创始之作。全书共有五十余万字,作者是西汉的司马迁。他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揭示了历史变化的规律。

在本书中。我有一个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蔺相如。他的机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深明大义令我折服。

战国时期,和氏璧流落赵国,并归赵王所有。不久,秦王在给赵王的信中表示,愿用十五座城池换取和氏璧。这下,赵王可犯了难:换吧,怕这秦国耍赖不给城池;要是不换吧,怕也不成。如果秦国以此事作为把柄与赵国交手,那后者定不是强秦的对手。于是,赵王就召集文武百官商议此事。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缪贤推荐了他的门客蔺相如。蔺相如到达秦国后,秦王在章台接见了他,可秦王一得到和氏璧嘴就咧到了耳根,却一点都不记得他的许诺。蔺相如看到此情此景,计上心来。他谎称玉有瑕疵,于是就拿回了和氏璧假装要指给秦王看。

谁知,蔺相如一拿回和氏璧就说:“大王根本没有交换的诚意,所以我要收回这块玉,如过您要硬抢,那我的'头和玉就先撞碎在柱子上!”

秦王担心玉,便把地图上的十五座城池指给蔺相如看。蔺相如又道:“我们赵王为了表示对玉的诚意,特意斋戒了五日,那么您也该表示诚意斋戒五日。”秦王答应后,蔺相如就命人秘密地把玉送走了。

五天后,蔺相如说明玉已回赵国,并对秦王说:“请您派人向赵王要回和氏璧,赵王定是依您。那您先将城池交出来吧!”秦国当然不依,只好就罢。

为了表彰蔺相如不辱使命,完璧归赵,赵王封他为上大夫。为此,大将军廉颇很不服气,他想:“老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才博得此名号。他蔺相如就是个鼠辈,仅凭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赢得了我吗?”这件事传进了蔺相如耳里,不知为何,他听后总是避着廉颇。廉颇得意极了。可后来,他又得知蔺相如不是怕他,而是因为他们不能互相矛盾。秦国对赵国之所以有所顾忌,是因为有他们两个在。他们两个要是互相矛盾,那么秦国就能趁虚而入,赵国也就不保了。廉颇为了向蔺相如请罪,于是就赤着上身,绑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谁知,蔺相如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和他成为了知心朋友。

“完璧归赵”、“负荆请罪”都是关于蔺相的故事,在《史记》中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古人云:“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我喜欢这本《史记》,更喜欢学习书里面的故事。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4

读完《全球通史》这本书,感觉自己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世界史观。作者斯塔夫里阿诺斯从西方的角度带领我们漫游史前到21世纪的历史。虽然全书有很多西方的主观意识,但是不得不说这本书依然是现阶段最好的世界通史简介。

第一阶段,即从史前到公元元年。史前时期即原始社会时期,此时人类刚刚由猿人进化而来,已经可以使用工具。这个时期的世界地形已经完全成型了。人类,开始从黄河流域,两河流域等地区开始诞生。随后人们为了获得食物开始狩猎,采得食物,采集文化出现。随着食物的短缺原始人类开始聚集在一起生活,自此人类部落诞生,新石器时代到来。有了村庄和部落,人类开始长时间的定居在一个地方,但是原始的采集与狩猎满足不了因为定居而大大增长的人口。人类开始种植农作物,可是限制于生产力,不能够在一个地方一直耕作,刀耕火种的方式在部落中被广泛应用。这样便在人口的不断迁移中传播农业,发现各种各样的种植物。扩大生产,人口也得到了极大的增长这是最初的部落文化。

历史的车轮继续向前转动,文明之火出现了。公元3500年左右,在两河流域一个部落完成了从石器时代部落文化到文明的转变。城市中心,制度,文字,社会阶级的出现是文明诞生的标志。在文明条件下,人类充分发挥自身的智慧,各种新的生产技术的出现,灌溉技术,冶金技术,风力,水力的利用,车轮的出现文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被称作古典文明,即我们所知的四大文明古国。这些古典文明国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之后,他们便不在满足自身范围的地方?开始向外探索,这样丝绸之路出现,各个文明古国通过丝绸之路进行商业上的,文化上的交流。例如佛教便是在这一时期从丝绸之路传到中国的。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前三千年,人类社会的大体已经形成了,国家,制度,文化,宗教都已经诞生了,这是人类从野蛮到开化的一次飞跃。这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在人口对技术与制度的推动,技术和制度对人口的反作用下。我们的文明之花得到了绽放。

这里便有了一个问题。便是人类社会文明之火出现的原因是什么,我们社会进步的原动力是什么。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认为生产力的进步是第一要素。没错!在人类文明极其完善的今天,生产力的确是第一要素。但是在古典时代,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影响社会进步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以狩猎为生,为什么会变成以种植为主的生活方式。并不是生产力的原因,而是人口的增长。因为在狩猎情况下人们需要频繁的不定期的迁移到别的地方。可是在人口太多的情况下,频繁的迁移是不可能,并且随着迁移,人们来到了一个新的地域,哪里没有足够的猎物,只有平原河流。气候的变化也是一个原因。人们只能被迫定居在一个地方,并发展起来农业,这样在河流地区,由于良好的气候调节,种植业得到了非常好的发展,这样人口进一步增长,不得不去开垦更多的荒地,地域的扩大导致城市的出现。

人口的增长导致社会制度的恶化,管理者随之诞生,制度随之孕育,国家出现。文明之火被点燃了。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下一个阶段。即公元前一千年的时间段,我将其称作统一联合阶段。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5

当一本书,任何时候捧起来你都可以随时走入书的世界,并且读起来毫无倦意,那么这本书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它跟你一定有某些契合之处。读大冰写的《你坏》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大冰是一个油画科班出身,也是某电台的首席主持人、高校导师,但是他真正热爱的却是民谣音乐及背包客,十年余间一人一鼓卖唱行天涯,混迹西藏多年,是第三代拉漂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丽江、成都、西藏开过多年酒吧,是公认的丽江资深传奇人士。如今他又多了一个身份——作家

冰叔笔下的那些地方,我都很想去。很想去拉萨,想去当一个拉漂,想试试浪迹天涯是怎样的感受;想去大昭寺晒太阳,想看看那里的太阳是否像冰叔写的那样治愈;想看看像果冻一样的羊湖是怎样的晶莹剔透;想去偶遇一帮志同道合的江湖兄弟,一起围炉夜话,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想在晚八点的太阳下喝青稞酒和普洱茶,想去大冰的小屋听首歌,想去王博和甜菜的“无音社”坐一坐……也同样想混在丽江,侠隐在大理,浪迹天涯在阳朔……可是我真正想去的,是属于曾经那个时代的、并无俗人论俗物的拉萨和彩云之南,而不是如今这个交通便利、拿着单反的背包客众多的旅游胜

冰叔笔下的那些人,我都很想认识。想认识那个不用手机的女孩,她和冰叔一起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身无分文的从拉萨一路步行走到了珠穆朗玛。他们在日喀则的街头卖艺只为了买两个热乎乎的包子。想认识他们偶遇的几个靠捡垃圾为生的脏兮兮的藏族小孩,

虽然语言不通,但他们认认真真听完冰叔给他们唱的儿歌。当冰叔要走的时候,一个小孩从兜里掏出薄薄的几张钱,拿出里面最新的一张扔进了冰叔的帽子,小声的说了一句“吐纳金”(谢谢)……他们要在一家店门口等很久才能等到一个饮料瓶,捡到饮料瓶要你争我抢的舔上半天,他们要积攒很多个一毛钱才够买一瓶可乐。可是他们听完歌后布施了一毛钱,还对他说谢谢……果然,“走的路越多,越喜欢宅着;见的人越多,越喜欢孩子。”

还想认识心心,想认识小洋芋,想认识yoyo,想认识路平……最想认识的,是沈晓月,一个充满了传奇的女子,她孤身去过很多地方,却从来不以此获得存在感;她帮助过很多人,却从来都是雪中送炭而不会锦上添花;她吃过很多苦,却告诉别人“欲扬先抑”……在他们身上,我甚至看到了人性闪烁的光辉。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却都是讲给别人听的,而不去标榜自己。那些那么好的江湖人儿,多美好。

我记得大冰对成子说:“成子是个好人。”成子说:“咱们谁不是好人呢?”是啊,大多数人最初的世界观就是这样的,可是,总会有后来。就像现在,曾经自诩为“好人”的我也不再想当什么鸡毛好人了,想变坏一点,再坏一点,该坏就坏。就这样。

腥风血雨的,愿我们离开时,依旧是最初的孩子模样。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1

因为对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地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

别怕痛和错,不去经历这一切,你如何能获得那份内心丰盈而强大的力量?

1、世界是很小的,每个人的相遇都有一定的缘分,种因得果,一切的巧合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2、我们都在幻想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你或许不知道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有人活成了你想要的模样,而你只是一个影子,要么努力,也活成自己想的模样,要么继续当那个幻想的影子!

3、故事终究是故事,里面的内容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看起来很完美,实际上经历时候确实惊心动魄,刻骨铭心的,希望你们所经历的只是人生扉页的一部分,翻过这章,继续砥砺前行!

4、有些人终究是过客,关系再好,在铁,也抵挡不住分离的洪流,我们终究是各安一方,在自己的生活的地方,活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曾经的誓言,慢慢默契的变成了互不打扰!

不要那么孤独,请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他们依旧各自修行在自己的江湖里,从容地生长着。愿他们安好。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人,只不过当下并不在你的生活圈中。书中他们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或许他们的故事也可以是你的故事。喂,若你还算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能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趁着年轻,多经历,多成长,走不了万里路,就看看书,去经历下别人的人生,比国庆看人头更惬意!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2

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

不是这个世界太无趣,而是我们还没有找到有趣的生活方式,或者不知道自己的脚要往哪走,却反过来责怪鞋不好。

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

书中的故事,书中的人普通又传奇,字里行间渗透出的关于工作、关于生活、关于旅行、关于爱情、关于信仰的价值观让我受教了。朝九晚五,被生活重压下的我们,有时觉得孤独,有时觉得日子过得如行尸走肉一般,可是却又有很多人真得过着我们想过的生活,也许就是需要足够的勇气、足够的笃定和加倍的努力才能过上我们想要过的生活。愿我带着最精致的行李和最丰富的自己在世间行走。

不要那么孤独,请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愿你我可以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3

读这本书或许源于这个作者——大冰。说起他或许你会想起那个谈笑风生的主持人,或许是声音低沉的民谣歌手,或者是大冰的小屋的老板,经历丰富的背包客。而此时此刻他却是一位作家,让人不禁好奇这个拥有多重身份的人,他的经历,他的故事。而这本书便是一种倾听的方式。

?乖,摸摸头》一共讲述了12个故事,12个不舍得读完的传奇故事,故事虽短却成功刻画了十几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其中最令我心潮澎湃的便是《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在这个故事里面,住着一位满口骂骂咧咧,爱用灭火器打架,经常醉酒的烧烤店老板。这么一说是不是脑中不自觉的就会浮现出一种地痞流氓的形象啊,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带领一个排据守高地一昼夜,击退了敌方一次又一次的波浪攻击;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次被敌人彻底包围后,呼叫后方进行以自我为中心的炮火覆盖。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他是战斗英雄。

翻开书籍,老兵厮杀的场景浮现在眼前,牵动着心里最脆弱的情感。眉头紧皱又舒平,无数次的为他担心,也无数次地庆幸他还活着。那一行行一列列的受伤记录,那身上布满的伤痕,就是老兵一个又一个的军功章。但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为国效力的功臣,现在恢复好身体后,却逃出了疗养院。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耀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拂落,并未有半分留恋。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由衷的敬佩老兵,敬佩他在前线浴血奋战,保家卫国,也敬佩他的淡泊名利,高洁傲岸。

前段时间菲律宾与中国的南海争端闹得沸沸扬扬,而作为国民的我们,却能如此放松,继续享受生活。得益于国家的实力以及那群铁骨铮铮的汉子,那群顶天立地军人。正是他们,令这片破碎过的土地恢复原样,重新感到平静与安宁。在全国人民身处水深火热的灾情中,是他们用双手一点一点地救出灾区民众。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留下的是到处奔波的汗与血和最真挚的情感。军装上的国旗也因为他们显得熠熠生辉。

随着长,慢慢懂得了军人的不易。军人不在只是代表着酷帅,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如果说,战乱纷飞的峥嵘岁月里,舍生忘死、奋勇杀敌是军人价值的最好体现,那么和平年代里,默默奉献便是军人最好的写照。中国军人是一种多么神圣而又伟大的存在,捍卫者每一分领土,保护着每一位人民。当看到大冰所描述的那位老兵,对军人的敬佩便从心底蔓延散发出来。或许我的力量微小,但我可以执笔写下对军人的敬意,道一声感谢。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4

刚刚把《他们最幸福》看完了,此时此刻正听着大冰清唱的《乌兰巴托的夜》,突然就有种极强的想要写点什么的冲动。

20xx年为了激励自己多看点书和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我把自己看过的每一本书都记录了下来,一年下来发现看了还不少,有24本呢,只是看着书名还记得内容的实在不多。若要评选20xx我最喜爱的书,我想非《乖,摸摸头》莫属,然后我最喜爱的作者奖就肯定要颁给大冰了。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乖,摸摸头》这本书是在当当还是在食堂门口买二送五的盗版书摊上,只记得看到书名时觉得很逗,一笑而过就算了。在20xx年12月的某天,有个未曾见过的微信网友问我拿地址,说要送我一本书。收到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还是笑。12月是我的考试月,我本打算考完最后一科才看的,只是某天午睡前顺手拿起来翻了翻,结果就再也丢不开了。我花了不够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那几天我几乎逢人就说,《乖,摸摸头》很好看哦,那里面讲了怎样怎样的故事,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被我扯到那本书上面去。以至于我的舍友们都觉得我看书看疯了,我一提起“乖,摸摸头”,她们就说不用理她。当然我还发了朋友圈跟更多人分享,还好遇到知己了。然后我才有机会看到《他们最幸福》。因为我喜欢一本书时,并没有去搜索与作者相关信息的习惯。因为在我的意识里,一个作者能写出一本好书,不代表他的每一本书都是好书。我不想去破坏我对他的美好的第一印象。

题归正转,还是说说看书后的感觉吧。我曾经在朋友圈里发过这样一段话:最喜欢看他写——交友不能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我的朋友都很二;最喜欢他贱贱地说——阿弥陀佛么么哒;听他和他的朋友唱着原创的民谣,心里会漾起别样的情怀来。当时看书只是觉得作者风趣幽默,经历丰富,羡慕他有这么一群自由可爱有个性有义气的朋友。前几天,偶然中听到了大冰参加网易音乐电台的访谈节目,他说他只是真实故事的搬运工,只讲故事。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也在讲道理,只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感悟罢了。

?乖,摸摸头》这书里触动我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看这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很鼻子酸酸的,有为阿明可怜的身世多舛的命途感到心酸,也有为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能靠唱歌养活自己,能唱上一辈子的歌”而感动。在现实主义面前,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体面和成功,因为不堪忍受追逐梦想路上的困难和挫折,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我突然很悲哀地发现,我连后者都不如,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连放弃都没有资格说。好像从小就没有什么特别让我热爱的事情,即使有过,也不过是三分钟热度。突然就觉得我这的二十年的遗憾竟然是没有遇到过能让我为之不顾一切的事情,希望这遗憾能在我的有生之年弥补,不要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我最喜欢的是《椰子姑娘漂流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最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应该是每个女生心中的梦想吧。但是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像椰子姑娘和她的他那样默默守护彼此13年的爱情,真的唯美得如同童话,让人觉得连羡慕都是一种奢想。不久之前,在微信上看过文章《女人,要有等待纯粹爱情的底气》,文里说:“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我也曾经因为心情低落,因为害怕寂寞孤单,想过找一个人将就过一下爱情的瘾,但是还好我没有这么做,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要保留着底气去等待如椰子姑娘那样纯粹的爱情。

看大冰的书,最让人羡慕的不仅仅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自由自在,更多的是他那一群肝胆相照有义气有个性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牛奶咖啡有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认识的人越多,却发现能深交的人越少。小时候的我们摔倒了,遇到挫折了,就直接嚎啕大哭,自有大人会安慰。长大后,受了委屈,遭遇挫折,父母不在身边,身边都是低着头忙自己事情的朋友,却没有人发现你的眼睛红了。你跟同学说你考试考砸了,他们会很激动地跟你说我更差;你说这道题我不会做,他们头也不抬地说我也不会;你说我心情不好,他们说边玩手机边说,不要想太多了;你问,要是我半夜打电话给你,你会骂我疯子吗?他们说不会,我会陪着你。但是每一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基本上都是你自己的自言自语。这时候你只能默默地闭嘴,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只有枕头知道你的孤单和害怕。其实,我好像也有那么几个好朋友的,只是我从没试过在半夜打电话给她们,也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冲动地找她们做一些冲动的事情,因为我不敢麻烦她们,或者担心别人觉得我太麻烦了。所以,我也好想有像大冰那样的朋友,没事吹吹牛,聊聊理想,讨论我们喜欢的音乐、书和电影,或者出去疯一疯,不管别人的眼光,随时随地都能陪我大声地唱歌。

我也想去流浪,只是还有太多的牵挂。愿那些过着我想要的生活的人,能一直幸福下去。阿弥陀佛么么哒!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5

?乖,摸摸头》——个人而言,对大冰并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名和姓。几次偶然的机会,在朋友圈等地方多次看到有人提及,产生好奇心,那就看看呗。十几个故事,二十几个人,大冰用切身的真实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经历。

第十二章印象尤为深刻,豆儿和成子的爱情故事,甜蜜美好,似乎有一种假的可能,但是,又不得不相信人世间有“缘分”这种东西,美满而又充满神话。第十二章中讲述到豆儿支教的途中与成子的再次相识,成子的一番话,道出人生哲理:“在“支教”这个词里,主角应该是孩子们才对哦,他们没有必要去做你某段人生故事的配角,也没有义务去当你某段旅程中的景点。

话说得重一点儿,你有权利去锻炼自己,但没权利拿边远穷少地区的孩子们当器材道具。”直戳内心深处,我又有过支教的经历,去之前也经过痛苦的抉择,终于勇敢的踏出那一步,那几个月,是我这一生中最开心,最充实的几个月,这一段经历,也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经历。我很早就有了想法,终于在有一天能身体力行的去实现了,那种感觉,那种经历,是其他人没有办法能够体会到的。

人生的路还很长,等着我们去经历,去享受,不必过早的下定论,谁的青春不迷惘?谁的青春不疯狂?

加油吧!小伙伴们!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6

这个兵分马乱的世界有太多来不及实现的梦想,每个人都在匆忙奔跑,那些来不及实现的愿望最后都难逃被遗忘的处境。

很多人都有一个丽江梦,拉萨梦……很多人都有一个旅行梦,但是很多人都和我一样被绊住了,被工作,被家庭,被现实。生活是生活,梦想是梦想,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旅行梦,但是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生活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羁绊,我们没有办法去洒脱去任性。很多时候我都在无比羡慕他们不羁洒脱的生活的同时也无比的好奇他们究竟是如何平衡掉生活和梦想的。我不是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我知道这个世界有人过着我想要的生活,我已知足。如今,我依旧在我的`平淡生活中安之若素,你在你的热闹江湖中“指梦为马”。我时常羡慕你们在另一个世界过着我想要的生活,但也在自己的世界安心过着我该过的生活。你们在旅行中发现生活,而我在你们文字里发现生活。虽然也会羡慕,偶尔也会心怀期待,最后却在现实与梦想的折腾中耐心翻滚。

你有你的惊涛骇浪,我有我的朴实无华,或许有一天你会过成现在的我,安于生活,安于梦想。或许有一天我会活成你的样子,永远热死腾腾,永远行走奔忙。

未来没有固定模样,你过你的一生,我过我的一生,我们各自修行在自己的江湖里从容生长,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见,在书里,在路上。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7

?乖,摸摸头》是我读的大冰的第一本书。大冰的故事很真,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里面的人物。像杂草敏在你前面哭,像大树拉着兜兜的手,像椰子大手扇在你的后背上。活生生的形象,根本没办法拒绝读下去。他们让我知道原来我不是孤独的,我不敢做的事,真的有人在做,过着忠于自己的生活,并且过得很幸福。让我有梦可做,有梦敢做。每一个出现在大冰小屋里的人好像都被印在了火塘的篝火边,要么唱歌时不聊天,要么聊天时不唱歌,要么就喝上满满一碗青梅酒。

大冰的口才很好,他能把让人忽视的地方用一个最巧妙的方式带出。耳机里的音乐和蚊子刺在身上两种不同的尖锐同时出现,漫天星空钴蓝里有几点忽明忽暗火星红做点缀。这些细节是文章里最打动我的地方。用这些最小的地方把想说的情感放大得淋漓尽致。

大冰的用情很深,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屋檐下的亲人。每一个人,每一个故事,每一晚青梅酒。小屋是个好地方,相识相知。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很感谢遇见身边的每一个人。读完故事,或沉默或淡笑或强忍心酸。

大冰说他写这些故事不是鼓励我们放下学业放下一切去旅行,而让我们知道在我们不知道的同一个平行时空,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做着你想做的一切,让你知道你并不孤独。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8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作者生活在我一直向往的地方——丽江。想要去了解一下那个地方的水土养出的作者有着怎样的文笔。怀着这样的心思去了解作者,了解作者笔下的传奇人物。不读不知道,越读越不可思议。作者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却有着不平凡的经历。而他的经历也可谓是传奇。他是一个主持人,流浪歌手,背包客,禅宗信徒,酒吧掌柜。他既有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和工作,同时,他也可以说走就走,浪迹天涯。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人生经历才能算得上精彩吧!

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句话:“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我,或许是它触动了我内心的深处,说出了我一直向往的生活。我想,这句话会一直激励着我去追求我想要的生活。用远方的诗来“丰盛“自己。

大冰,本书的作者,也许许多人小时候都是看他主持的节目长大的,但是我却是第一次认识他,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认识的他。我很羡慕他,能有说走就走的旅行,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看遍大好河山。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不要轻易去评价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回首,我看过杂草敏,老兵,阿明,昌宝师弟。这些故事是要有怎样的经历才会如此精彩。同时,这些故事的人物经历也深深震撼了我。让我知道,真的有人在过着我想要的生活,做着我想做但却不敢做的事,这让我有了前进的动力,也让我有梦可做。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一直向往远方的诗和美景,但我没有勇气放下现在的一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想这也是我为什么读这本书的初衷吧,因为我敬佩作者,在作者的眼里,旅行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去赏景了,更多的是远方和他乡的人文情怀,或者是做了对你来说有意义的事。这样的旅行或许才是真正的旅行吧。

现在的我正值青春年华,我也想过放下一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我的牵挂太多,顾虑太多,这应该就是长大的代价。曾经,我也有诸多不甘心,我反抗过但是我也明白我的责任。既然不能随心所欲,那就用一碗酒来慰疗平生吧。虽然,现在的生活并不是我想像中的样子,但是我也要努力的生活,在自己的领域尽情施展自己所长。

远方的景并不一定美,但你一定要去看看。“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最后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身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来结尾吧。愿你我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6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

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余华

那么活着的意义呢?作者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其他任何事而活着”。我不太理解。

福贵出生时便是富贵人家的少爷,爹娘疼爱,衣食无忧,长大也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书中年轻的福贵对自己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日子不过,去想光宗耀祖这些累人的事”。想来,能一生都过好好的日子倒真是不错。

可人生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啊。且不说沉迷赌博的福贵终日不思进取,即便是拼尽全力生活的人,也难得过一生的好日子。

福贵的后半生是由小小的希望和苦难堆砌起来的。

赌博输光了家产,搬进茅草房的第一天爹就去世了;还好家珍回来,一家人算是团圆了,福贵又在去给娘买药的路上被抓了壮丁;一去两年,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后,娘死了,凤霞哑了;后来有庆上学,还成了跑步冠军,却没想到给区长老婆献血,被抽血给抽死了,这个区长还是当年的战友春生;

凤霞算是运气不错,遇见了真心待她的二喜,风风光光的出嫁,结婚不久便怀孕,眼看着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却不曾想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也是个老实人,对福贵依旧孝顺,一边打工一边还要照顾苦根,后来在工地发生了意外;苦根确实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一出生娘就死了,也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以至于吃美味的豆子吃到撑死。

光是这一件件的祸事就足够让人绝望,更不必说这一件件祸事前还有那一点点让人温暖的希望。

“如果就在此刻死去,那也可以”,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福贵每一次都选择了活下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他仍选择好好活着。春生想死时,他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福贵是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尽管他一直在面对生命的逝去。

我看书的时候,总会觉得作者残忍得不留一丝余地。相比较起来,电影温柔多了,镜头最后停留在谈笑的饭桌前,给人极大的心理安慰。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会有苦难,还是会有生离死别,但我知道,他们都会努力的好好活着。

我敬佩那些拿着悲情剧本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敬佩那些过着重复日子却依旧注重细节的人;敬佩那些生活在阳光中认真大哭大笑的人;敬佩那些无私奉献的人,比如我们的爸爸妈妈。

他们是会发光的人,当我靠近他们时,感受到的是光亮和温暖。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发光呢?

作者说:“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把“忍受”换成“享受”是不是会容易许多。

舍与得读后感1000字篇7

这是一本大名鼎鼎的书,曾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因而它出现在太多书单的推荐里。宗教与历史总是有些沉重,甚至让人窒息,“1258年,旭烈兀攻占巴格达。”因而它曾经安静地躺在我的ipad和kindle里。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翻开了它,阅读了它,抛开宗教的外衣和沉重的寓意,仅仅注视书中人物充满吊诡的人生,才又一次领悟,有些人总是轻轻地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就像是天边一朵云进入了视野,离开的时候却总是撕心裂肺、重如泰山。

韩子奇,最早出现在故事中的名字叫“易卜拉欣”,这是一个经名。他刻苦钻研、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直到临死才吐露自己的身世,性格上存在很多反转。仅仅因为去讨一口水喝,他是那样偶然地出现在梁家的生活里,又仅仅因为打破一只玉碗,他又紧紧镶嵌融合在梁氏姐妹的生命里,直至死亡。

韩新月和楚雁潮,他们的相遇充满了戏剧性,就像是舞台剧一段轻松的独白,并没有预示出悲剧的结尾。可从此以后,所有的一切便开始急转直下。韩新月在临死之前最想见的人是楚雁潮,楚雁潮在韩新月葬礼十余年之后仍旧动情地拉着《梁祝》。

还有不能忽略的韩天星,他对所有的人都饱含热爱,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品尝生活的苦果。这里面有缺少父爱的童年、因故夭折的求学之路、失去爱人的痛苦、对妹妹的无能为力、还有对平淡生活的接受。他遇上的所有的人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死亡,不仅是人类无法躲避的最终归宿和沉重话题,更是作家对人物命运的惯用处理方式。比如余华的小说中多是死亡的盛宴、莫言的小说里又充满杀戮的狂欢。没有什么比死亡更能清理一个人的命运了。因而小说中人物的离去总是伴随着沉重、心碎的、令人唏嘘的死亡。

小说来自于现实的演绎。同小说中一样,一些人的到来总是风轻云淡,让人有不过是生命中普通一天的错觉;同小说中不同,他们的离开并非仅仅是死亡,还有仅仅是离开。但无论是死亡还是离开,最终的结局都是淡忘——这是人的本能:记住美好,忘记悲伤。在现实中,也许楚雁潮仍会去韩新月的墓地拉《梁祝》,但终究会锁住悲伤。这才是人之常情。从更大的道义上讲,对死者的最大不辜负正是好好地活。

因此,淡忘才是最沉重的离开,沉重到一些人仿佛从来没有出现。

有人说,这本书中感情过渡得不自然,无论是韩子奇和梁冰玉还是韩新月和楚雁潮,他们之间的感情进展的总是有些匪夷所思,尤其是韩子奇和梁冰玉之前没有任何兆头,却在半章之内成了夫妻。在这点上,我认为作家是了解自己作品的缺陷的,正如陈忠实一定知道《白鹿原》中田小娥闹鬼的情节破坏了小说的整体性,在反复修改之后依然决定这样写,那一定是蕴含深意的,就像是断臂的维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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